稅務官員應善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 莫讓台灣賦稅人權倒退走

2025/04/03    文/朴亥/自由業

因侯寬仁矛盾與錯誤的要求國稅局開的稅單迫害人權行為,不因司法三審宣判無詐欺、無稅、無違反捐稽徵法,作出撤銷稅單的舉動,反而強制的違憲搶奪人民財產,宣判太極門敗訴,要繳這張本不存在的錯誤稅單,侯寬仁與國稅局企圖以此拍賣太極門的財產,奪取鉅額的獎金,此舉卻剝奪近萬個太極門弟子練功場所,中斷了近萬個家庭身心靈健康的追求,製造了近萬個家庭悲劇,侯寬仁擔待得起嗎?國稅局擔待得起嗎?這恐怕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人權迫害事件,由此衍生出來的蝴蝶效應,恐怕會造成不是開除、控告侯檢、撤換國稅局長、部長、甚至院長可以解決的憾事。政府應快快出面合法、合理、合情解決這一冤稅案。

宗教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不可被剝奪,法國哲學家盧梭提倡「天賦人權」,歷史證明天賦人權要靠不斷爭取奮鬥才能得到。太極門不是在為自己爭取利益的,誰知政府發動了宗教掃黑的政治整肅,讓檢察官製造假案起訴一個無罪無稅的宗教文化修行團體。10年後,真理與正義獲得勝利,三審均獲無罪無稅的判決,讓台灣走回民主正義的道路上!好景不常,被國稅局官員竟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繼續用違法的假稅單迫害,再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兩次拍賣無罪無稅宗教團體的修行聖地,拍賣不成再直接違法沒收修行聖地,讓這些政府單位的官員皆大歡喜,領到高額績效獎金,這是民主國家的的官員應有的素養嗎?

政府官員的心態,拿著「依惡法行政」卻一副事與我無關,說不知道有這件事,或者躱起來裝沒事,政府官員沒有擔當,如何為官?要把危機變成轉機,把事情透明化,讓人民知道國家解嚴了,沒有什麼祕密不能讓人民知道,否則就是官員打算做壞事了!前台大陳志龍教授認為,撤銷違法行政處分,在法治國家大量適用,但在台灣卻沒有。人難免有錯,政府也會犯錯,政府有錯就要認錯,行政有錯就要改,就要撤銷,因為撤銷是行政機關的法定義務。政府有保障人民各種權利的義務與責任,人民應該有的權益不應該無端被剝奪,才是真正人權法治的國家!因而呼籲政府官員應善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違法行政處分,莫讓台灣賦稅人權倒退走!

淡江大學外交系教授張家麟提到,太極門是合法的、優質的練功團體,是名門正派,但是被汙名化。太極門師徒的權利受到傷害。明明各練功團體、各宗教團體弟子給師父的束脩禮儀完全免稅,太極門卻被莫名其妙的課稅,這是國家對宗教團體的不平等的對待。此外,太極門81年度的違法課稅還沒解決,這是財產權的剝奪。張家麟表示,在師父的身影上,看到了像印度甘地、像美國為黑人追求民權的黑人領袖金恩、又像南非黑人領袖曼德拉,他認為終有平反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