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官員唯利是圖 踐踏人民賦稅人權

202503/09    文/林給給/協理

不管國稅局是否開錯稅單,民告官小老百姓要走漫長的行政救濟,人民要行使訴訟及訴願權,就要先繳稅單的三分之一,才有資格進行後續訴願及訴訟程序的執行;這種武器不對等從一開始就藐視人權的做法,只能說是人民行使訴願權利的荒唐行徑,在其他國家並沒有如此荒謬的做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卻自以為是王法而不自知。國稅局簡直無法無天,權力超越院會及國家元首,人民相當弱勢及可悲,基本人權薄弱毫無縛雞之力,只能任由稅官宰割。

國稅局年年編列逾億元的稅務獎勵金,美其名有效提升稅務人員士氣、協助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徵起適足稅收支應政府施政所需財源。稅務人員貪圖獎金,透過各種不法手段為達到目的,職等愈高,獲取的不法獎勵金愈多,造成稅務冤案接二連三,不禁令人質疑,百姓所繳納的納稅錢,卻成為官員的圖利誘因,巨額的稅務獎勵金當前,讓不法官員唯利是圖,踩著人民的賦稅人權坐上高官,留下百姓在稅務冤案的深淵中飽受折磨。

台灣稅制亂象叢生!「法稅不彰是國家發展的絆腳石」,太極門81年度假稅單,行政機關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自行撤銷更正!針對被監察院列為台灣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件的「太極門假案」,太極門不僅贏了訴願、行政訴訟,108年國稅局已將80年、82~85年度稅單更正為零,基於行政一致性原則,同樣事實、相同證據及課稅方法的81年度稅單亦應撤銷,況且,81年度稅單竟然在尚未等到刑案判決確認所得性質,行政法院就搶先做出枉法判決,造成司法體系的互相矛盾與荒謬,實在令人匪夷所思,行政機關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自行撤銷!

榮獲大英帝國勳章、英國科學院院士的倫敦政經學院社會學榮譽教授艾琳·巴克表示:「令我難以置信的是,洪博士和太極門在一個以尊重宗教自由而聞名的國家,竟然遭受了如此長時間的迫害。」她指出,太極門案承辦檢察官將虛假的起訴書送到國稅局課稅,儘管法院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國稅局仍堅持1992年的稅單,導致太極門視為聖地的土地被查封拍賣、流標並收歸國有,她曾造訪二處不義遺址,由於被禁止處分,導致這些地方已變成廢墟,她希望這種荒謬的情況不能再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