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員脫序開稅單 無法無天

2025/03/08    文/藍茵/設計師

稅務糾紛占行政法院受理案件約九成以上,行政法院司法官的違失情況比其他法院嚴重很多,是專業不足還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值得警惕的是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狂飆84.6%與76.5%。懂稅不懂法的「稅官」與懂法不懂稅的「法官」,在行政法院「官官」聯手,中高行經過學者統計,盤查幾位法官近年稅務訴訟原告實質勝訴率只有1.6%,實在太誇張了!還在僅僅勝訴判決文被法官留下「另為適法處分」伏筆,讓國稅局可以重開稅單,讓百姓重新面對新的夢魘!台灣的稅務員開起稅單來更脫序,更是無法無天,也不用負任法律責任。

官員怠忽職守而造成國家名譽受損、人民生命、財產損失,該由誰來負責?例如稅務單位接獲檢調單位移送之稅務案件,往往因顧及情治單位之威嚴,而捨棄專業之認定,罔顧人民的權益,因而做了不公正的處理。稅務本身是要依專業的衡量與認定,如果只顧及移案單位的權威,而忽略了百姓的賦稅人權,如此更會招惹民怨。

國家賠償法第13條卻設下了人民對國家請求損害賠償的「不可能任務」,因為要論法官、檢察官的職務上犯罪確定,在官官相護、本位主義心態的保護下,簡直是沒有期待可能性,而與「駱駝穿針孔」一樣困難。政府付出巨額的冤獄賠償金,可見台灣的冤獄氾濫,而這筆錢全部由全民買單;長久以來檢察官濫權違法起訴者,後來大多以無罪定讞,因而對於「冤獄」好像是家常便飯,反正一旦造成「冤獄」就由國家來「賠償」,法官、檢察官都可以「放心大膽」的起訴及審案,卻不用擔負「冤獄」的後果。老百姓面對違法濫權的執法人員,就只好任其宰割了,因而在尊重人權的前提,又何必等到「冤案」,才亡羊補牢去「賠償」?

前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信杰記帳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指出,太極門案是徹頭徹尾的假案,是對人民權益的嚴重迫害。該案歷經多年,各界法理分析皆證實政府站不住腳,然政府卻始終置若罔聞。蔡維杰以稅務案例說明,國稅局常以績效為優先,而非人民權益:某公司三十年前購置的設備,因無法提供原始憑證,稅務員竟以同業利潤標準課稅,造成公司巨額損失。他分析這種公務體系的結構性問題,正是太極門案無法解決的根源,呼籲政府應正視問題,並認為太極門如同壓不扁的玫瑰,即使遭受壓迫仍吐露芬芳,相信終將迎來正義實現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