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權力迫害人民違背憲法保障人權

2025/01/22    文/莫莉/文字工作者

官員怠忽職守而造成國家名譽受損、人民生命、財產損失,該由誰來負責?例如稅務單位接獲檢調單位移送之稅務案件,往往因顧及情治單位之威嚴,而捨棄專業之認定,枉顧人民的權益,因而做了不公正的處理。稅務本身是要依專業的衡量與認定,如果只顧及移案單位的權威,而忽略了百姓的稅務人權,如此更會招惹民怨。政府難道要等百姓被逼得走投無路,以死來表明他的心聲,才要重視人民的問題嗎?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這才是「依法行政」,實際上修法的動作好像是削足適履,仍是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

就像太極門冤案一樣,即使法院都三審無罪無欠稅確定,這樣不實的指控卻仍然扯不掉,即使侯寬仁檢察官在受到監察院調查時,都承認沒有查證所謂的「受害人」名單是否屬實,就草率起訴,但太極門所有受到冤案影響的人,他的生活、他的工作、他的名譽早在檢察官濫訴當下就毀掉了,這幾乎是不可逆的傷害。太極門冤案爭取平反就可以看得出來,當司法混入政治,對人民的迫害有多麼的深。

在德國追溯人民罰鍰超過財產一半就必須停止,這是人民的基本生存權,而我們是欠繳1萬8千元罰單就要賠上250萬元透天厝,高達139倍這樣合理嗎?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12年欠稅欠費案遭強執案件近1405萬件,行政執行署濫用公權力迫害人民,還洋洋得意於執行成效,把人民逼入萬丈痛苦深淵!

淡江大學外交系教授張家麟認為法律太多人都在談利己,但人要跟天地學習利他,要跟老天一樣,要有良心,良心要多一點。如果違反良心的法律,絕對不是好法律。司法節是值得紀念,還是值得哀悼?司法體系變成統治階級的一個工具,太極門冤假錯案為什麼搞了幾十年,因為離司法獨立還很遠很遠,太極門案從80年、82到85年,這些案子都得到平反。但是唯一民國81年沒得到平反,宗教學者認為,這是稅法案在壓迫宗教人權案。兩年前他到汐止瑞士山莊,都偷偷流淚。怎麼會有一個國家把瑞士山莊還給太極門後,變成一片廢墟。他鼓勵太極門內部凝聚,也要對外連結正義的力量,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