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究責嚴懲違法官員 老百姓的權利被踩在腳下

2024/10/19    文/嚴成/文字工作者

現行有效的解釋函令有9000多則,這恐怕也是破紀錄的變態數字。解釋函令有增無減,難道都沒有官員來檢討解釋函令是否合時宜呢?又隨著解釋函令的增加,必然有許多是自相矛盾的函令,對百姓有利、不利的函令,稅官們隨手抓一條函令就能課稅,也能減稅,百姓根本不懂,法官也不懂,所以行政法院稅務案件,人民的敗訴率加上勝訴又被重開稅單的比率說是變態的百分百也不為過!

辦案屢屢違法犯紀的侯寬仁檢察官,迫害眾多百姓生命、財產、人權至深,受害人數超過上萬人;雖監察院發文法務部究責嚴懲,但因官官相護,又高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實在令人無法苟同,更令人質疑到底是誰在包庇侯寬仁?為什麼其以公權力侵害人權證據確鑿,情節重大,還能繼續升官發財?如果維護正義的法務部與捍衛人權的監察院,屢屢輕縱玩法弄法、迫害人權的濫權公職人員,將使違法的司法人員有恃無恐,台灣司法界道德蕩然無存!懲處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

侯寬仁的辦案嚴重過失,已經勞駕到監察委員調查了,也完成調查報告了,高檢署竟然敢包庇不懲處,這也是嚴重失職,是否再請監察院再調查與報告。高檢署這樣的行為也算是藐視監察院,百姓又能如何,最高的執法單位不依法保護百姓,用法來玩弄百姓,唉!百姓人權毫無保障,必死無疑,國際人權兩公約宣佈為國內法又有可用!法務部藐視監察院、藐視憲法,監察院調查侯寬仁八項重大違法要求法務部依法議處,但法務部居然假借「調查」拖延時間,以「超過時效」讓侯寬仁脫身!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吳景欽表示,侯寬仁在太極門案中不僅濫權起訴,還違反偵查不公開、僭越職權命令各縣市政府對太極門各道館斷水斷電,後來經過10年多太極門三審無罪判決確定了,但法務部竟以濫權追訴的懲戒時效已過,來回覆監察院移送的究責議處,還讓他升官,真的是把老百姓的權利踩在腳下!吳景欽指出,侯寬仁濫用檢察權卻逃脫究責的歪風,時至今日造成檢察官還有押人取供的情形,濫權起訴更是浪費司法資源與公帑。他舉例,25元奶茶包失竊案,檢察官在沒有犯罪證據下,卻濫用公權力羈押被告並輕率起訴;一審判無罪,檢察官又上訴纏訟了四年,最後二審高等法院還是判決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