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1/17 文/路多多/財務經理
行政法院用這樣不公不義的方式,讓國稅局勝訴,成功的強課百姓的稅,這根本是強奪民財的違憲判決,完全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公然接受被告國稅局的指揮,被人民認定這是稅單後面的稅務獎勵金。好笑的是,這是被立院廢掉的查稅獎金敗部復活,由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將之變身為稅務獎勵金,而且這是沒有法源的獎金,百姓認為這是美其名稅務獎勵金的貪污金,這些獎金應該都吐出來還給百姓才對!
林秋華法官曾在一場記者會中自爆:「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很快就忘掉。」法官敢公開說自己忘記有利人民證據,這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什麼才是枉法裁判、恐龍判決?難怪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度近九成!台灣高院謝碧莉法官遭控「未審先判」的醜聞,一時輿論喧嘩;無獨而有偶,中高行也曾爆出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法官「枉法裁判 漠視實質證據」違反公平正義之審判,受害者的怒吼聲,充分表達對司法的不信任,及法官個人專業遭質疑,值得社會的關注。
學者專家指出,國際公約明定宗教、信仰必須獲得絕對的保障,政府應尊重宗教修行團體的根源與本質,呼籲全民覺醒關注、監督法稅改革,政府應依職責做到有效救濟,平反人權迫害案件太極門案,否則人權就是虛幻的。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表示,太極門人權迫害案長達28年,在2023年12月19日設立不義遺址紀念碑,為全台不義遺址的第108個,此具有高度的重要意義!太極門案是假案不是冤案!太極門人權迫害案,稅單是假的,國稅局害人是真的;行政法院法官不迴避,例如:黃淑玲法官,原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太極門案,又調升到最高行政法院,ㄧ個法官,跨越2個審級,「急急如律令」地把1992(81)年的案件,先判決確定。這個手法,是否為刻意安排、計劃的「枉法裁判」。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太極門師徒被迫害很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