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濫用公權力來營私自肥 百姓哪盼得到公平正義的社會?

2023/05/22    文/林七/業務

獎金鬧得滿城風雨,看到「獎金」就是砍!當然檢舉漏稅的浮濫,因其有效案件比例確實偏低,所以立委要廢掉檢舉獎金。然而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卻全力為查稅獎金護盤,真是丟臉,顯現出財政部長最齷齪的人性「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也突顯最官僚的作風「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有這樣的財政部長不覺得丟臉嗎!能讓百姓不生氣嗎!

從「0919竹北事件」來看,是給官員的,因為官員背後長官撐腰,更有獎金制度來賣力,而背後的獎金提供者卻是可憐的百姓,這個公平嗎?官員可以從交通違規罰單、稅單中抽出一定比率發出獎金,但是獎金制度恐怕是一個大的黑盒子,財稅單位可以從稅單抽成一筆獎金分發,可是到了執行署在了拍賣成功後,又可再抽成分獎金,哇!一隻牛被剝了二層皮,或許還不止,拍賣不成當場沒收,又是那個單位可領獎金?

侯寬仁檢察官仗恃「公權力」,從不反省自己起訴的案子定罪率很低;再加上膽大妄為居然敢竄改筆錄,做最不好的示範,讓司法人權蕩然無存,這款的惡檢早就該轟下台了,卻還能繼續升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繼續危害百姓呢?盼國家能真正給予人民的是公平正義的社會,透明公開化的行政處事。適逢國際人權日,台灣的法稅人權跟國際人權距離有多遠?司法與稅制的改革腳步為什麼牛步化?政府要加油!

人權觀察員阿中指出,1996年太極門假案和衍生的1992年假稅案,還有2019年919黃姓志工媽媽被非法疲勞偵訊案,可以發現處理這三個案件的官員,完全違反憲法、人權公約和法律,完全是威權專制的手段。他表示,政府不是營利事業,絕不能把賺錢當目標,把處罰人民當功勞。如果官員做得像業務員,那就會濫用公權力來營私自肥,公務員要當公正的裁判,就不可以有利益衝突,也不可以有業績壓力。我們都期待政府像母親照顧好每一個國民,就像憲法前言:「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