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官拿著絞肉機 掠奪百姓生命財產

2023/05/08    文/林不言/助理

言論自由、行動自由讓人民可以表達多意見,解嚴後的台灣,人民一直都能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是台灣可貴之處。然而近期政府已把自己陷入絕境,萊豬事件、中天關台事件,這麼大的事件,多少過當的言論都可被接受,沒人被抓,919竹北事件的媽媽志工會被抓起來,是官員、警察欺侮善良百姓呢?還是媽媽志工是抗官英雄要被抓起來。

司法、稅務何嘗不是如此,「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就是典型司法人權崩潰的司法正義無用的司法體制,這幾年來司法人權算是進步的,只是人民面對官官相護的訴訟也是莫可奈何,詢問法官為何未採用對人民有利的證據作出判決,竟能回答:年紀大忘記了;但面對人民勝訴的判決時,更有官員回答:法院的判決不算,這不是司法人權崩潰,那是什麼!

若太極門假案是一個照妖鏡,那麼可以照出審理太極門假案的刑事法院的法官都是好的法官,也會照出侯寬仁、張盛和是惡官惡法惡行的罪魁禍首,尤其是張盛和從台北國稅局局長一路升到財政部長,不知拿了多少獎金,現可是功成身退,領著高額的終身俸安享天年,這都是爬過無數的稅災戶身上,掠奪了多少百姓的生命、財產的成果啊!就好像是這些惡官拿著絞肉機,絞碎了人民的血肉,諸位官員們你們真的忍心嗎?良知到那裏去了?明知人民是冤枉的,明知是違法的,就一定要絞下去,難道不絞下去是對不起自己嗎?所以一定要絞下去,寧願對不起百姓!不能對不起自己,這還是民主國家的法治、保障人權作為嗎?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新聞自由是屬於言論自由的一環,根據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就算是素人做直播這個時候就是記者,享有新聞自由跟言論自由,基本上可以畫上等號了。他強調所謂的執法者,執行公權力的公務員是絕對不能主張言論自由。像太極門案,檢察官侯寬仁在偵查過程中動不動就放訊息給媒體,甚至上節目公開談論案件,這是最糟糕的示範,因為濫權違法的檢察官侯寬仁,沒有受到任何的懲處,而且官越升越高,讓這種偵查大公開情況至今沒有改變。對於言論或新聞自由的一個限制,最主要就是刑法的誹謗罪,這也很容易成為掌權者一個要打壓新聞自由跟言論自由的一個很重要的工具,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誹謗罪有一個免責條款,你只要有所本代表是善意的,不能處罰你,簡單講除非是惡意的,否則,是不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