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檢察官濫權起訴 重建其公正執法新形象

2023/01/12    文/林唐/經理

法治國家的主要要素: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保障五權分立、確保法院與法官的獨立性、行政應受法令之拘束,四者須相互支援及相互對立。今觀國內的執法單位如檢調單位、稅務機關常為求績效、速效,藉口是依法執行公務卻在在的侵犯百姓的人權;諸如執法不舉證,卻要百姓自己舉證、無犯法之例比比皆是。尤其稅務機關經常開錯稅單,年年錯,年年申訴,年年不改,只因無人更改原始資料,造成年年擾民結果。不理它損失權益,理它則又煩又氣又損口德,許多司法烏龍案件也是層出不窮,只能徒呼民意誰來尊重,小民的人權誰來尊重。

若扮演如鷹犬角色的檢察官,淪為政治打手是件令人悲痛之事;若代表公權力、社會公平正義的司法體制,一旦讓強權介入,就失去了其伸張正義的功能。繼「法官法」之後能產生「檢察官法」,讓司法界有更多超然的立場,更寄望真正整飭司法風紀、消弭惡習,還司法公平、公正、公義純淨的空間!

檢察官未依確實的證據即濫權起訴,草率辦案的態度,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事,免不了要讓人質疑其專業素養;立法院能依違反「檢察官守則」,而將「檢察官濫權起訴需負擔訴訟費」正式入法,則對於少數未依法及濫權起訴的檢察官,能產生警惕及規範作用,而能達到勿罔勿縱;更希望政府能真正做到「民貴君輕」,尊重司法的獨立性,好重建檢察官公正執法新形象!

關心台灣法稅改革的《寒冬》雜誌執行編輯馬可·雷斯賓蒂特別選在司法節分享1985年,聯合國在他所居住的義大利米蘭所發布的決議文「關於司法機關獨立的基本原則」前兩條,一是「各國應保證司法機關的獨立,並將此項原則正式載入其本國的憲法或法律之中,尊重並遵守司法機關的獨立,是各國政府機構及其他機構的責任。」;二為「司法機關應該不偏不倚,以事實為根據並依法律規定,來裁決其所受理的案件,而不應有任何約束,也不應為任何直接間接影響、慫恿、壓力、威脅或干涉所左右,不論其來自何方或出於任何理由。」他認為台灣是民主的堡壘,不應該讓貪腐與意識形態進入司法系統,呼籲把1月11日司法節改名為解放太極門日,讓太極門從所有謊言與不實指控中解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