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盛治仁官商勾結 馮光遠獲判免賠免道歉定讞

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2011年因建國百年晚會招標案,其中「夢想家」耗費2億多公帑,遭作家馮光遠、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及漫畫家蔡協崇3人以記者會、撰文及漫畫等方式,批評他「內神通外鬼」、「官商勾結」;為此,盛怒治仁憤而提告馮光遠等3人,各求償100萬元,且要求登報道歉,最高法院今(11日)天判3人免賠免道歉定讞。

最高法院認為,馮光遠等人對國慶晚會涉及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評論,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且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並未貶損盛治仁之名譽,因此判盛敗訴確定。

此外,2012年,馮光遠痛批盛治仁是「人渣公務員」,被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馮選擇入監服刑,此案已執行完畢,而民事判馮須賠償盛30萬元定讞。【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