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龍:財經、司法與國會三系統 如何轉型啓航?

近來媒體報導兆豐金疑似海外洗錢,與年金問題爭議沸沸揚揚,日前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志龍在「鉅型經濟犯罪專題」座談會上,邀請台聯黨主席劉一德、律師莊勝榮及動腦雜誌社發行人吳進生等專家學者,為台大學生剖析說明「去假求真的財經、司法與國會系統其劃時代的轉型啓航之立即性與必要性」。

陳志龍指出,在台灣最嚴重的犯罪,就是「政府犯罪」,卻被人民因乏認知所忽略,更被追逐錢權的法律人、政治人,有意地忽略。而執政者,則將這個問題蓄意地「轉進」、「轉彎」,並且用很多的「錯誤觀念」,予以誤導,導至「政府犯罪」,在台灣嚴重,但不被訴追,成為犯罪黑手,人民徒呼無奈!因為財經、司法,被「地下皇帝」控制,而國會,竟被政黨選舉提名所綁架,使得三方面的「政府犯罪」,嚴重到可登上世界首幾名。

陳志龍分析,「立法犯罪」是嚴重的「政府犯罪」。而國會的「政府犯罪」,如何停止?國會的「政府犯罪」,脫離維護人民利益,竟做出「淘空」國庫的遊戲規則行為,如「錢坑法案」、「立法委員的利益輸送」。

台灣人民持續遭受政府犯罪,受有損害,此嚴重的犯罪行為,但只有「被害人」,卻沒有「加害人」,這是為什麼?因「立法犯罪」沒有被入罪化,沒有被訴追。至於政治性的假案整肅,在國會亦如火如荼地進行。如馬王鬥爭、立法院政治鬥爭,立法成為御用鬥爭院的一環,這是目前國會系統的困境?

台灣「政府犯罪」為何嚴重?陳志龍認為,是來自沒有「啟蒙」,要認知「人民的民主」。

因為1987年的「解嚴」,是「寧靜革命」,而「寧靜革命」,就是「政府犯罪的不法」,仍然存在,一直沒有被「處理」。台灣的公務員,被誤導成為「官」是統治者;人民被誤導成為「民」是公權力、財團的「血汗奴隸」,加上從未政黨輪替的地下皇帝(老鼠),用假案整肅人民,將地上公務員當是「吃人肉的刀叉」來趨使。這些侵害人權事件的政府犯罪,極為嚴重,面臨要徹底檢討的轉型正義。

財經、司法與國會系統的犯罪,又是如何運作?陳志龍指出,現行公務體系中之事務官、專家學者、檢察官等聯手組成共犯結構,其中事務官為犯罪最核心人物,因為其是操控經濟犯罪的行家(軍師)。地上總統,宛如三國時代漢獻帝只是傀儡皇帝,曹操才是真正的地下皇帝,曹操死了,地下皇位還私自傳給曹丕。足證,地下皇帝是政府犯罪的源頭。

陳志龍比喻,家是由父、母、小孩等組成,小孩與小孩、小孩與父親、小孩與母親、母親與父親,其間各種關係都以愛為出發點,且平衡互動,如此,這個家庭就充滿愛又和樂;反之,則不足以稱之為家,這種愛的平衡關係,用於國家,是一樣的,國家的總統、行政院、政黨等,其關係若非繫於「愛人民」,只是要利用總統的關係,便形成公務人員不靠公務人員服務法執法,只靠「豢養」建立關係圖利特定組織,此種豢養關係存在,而貪贓枉法,更形成「地下皇帝」的實權,之於現代的自由經濟中,其實也是干預自由經濟的一隻手,會使經濟變成不自由。

陳志龍分析,當時的政府用「豢養」,使地下皇帝黨羽倍增,鞏固其永久政權,但對人民,則豪取强奪。唯現在民智大開,主流民意要求小英總統速改革,以終止豢養特權,脫離地下皇帝的綁架。陳志龍指出,以「豢養」形成的地下皇帝,不勝枚舉,時下正夯的兆豐金洗錢案,事涉財金、司法、國會等單位之犯罪共同體。兆豐金自2013年至2016年初即涉洗錢,其間財金、司法及國會皆無作為,直到改朝換代才能對金管會、財政部、兆豐金等機構初步咎責。大家還還記得,2016年8月本案是由美國媒體揭露,台灣人民及新政府才知道此事,而當時檢調單位未積極調查,還修理揭露此案的政論節目「政經看民視」,欲以其威權壓制媒體,而金管會及財政部更極力撇清,但該節目不畏地下皇帝強權,繼續揭露,才有今日的初步咎責。

而地下皇帝尚有一型態,即行政包庇司法之共犯結構的地下皇帝,「先行政後司法」,行政機構掌控犯罪的追訴門檻,造成包庇。在環保、食安的地下皇帝,更是禍害人民,行政綁架司法。如日月光公司排放污水,塗毒人民及生態,但因環保署訂定包庇的法,要兩個要件才成罪,因日月光有排放許可,就不成罪,造成全體公民譁然。又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魏應充無罪,亦然。而金融犯罪,限一特定檢察官專管,其他檢察官管不到。

醫院醫死人,沒有人要去這家醫院看病,這是以「病人」為主思考;但司法沒有注重人民,搞成是「官」的光怪陸離:檢察官濫行起訴,整肅愈多愈升官;法官判成冤案、錯案、假案,反而官運亨通,至於誰可以決定升官,就是司法地下皇帝的可鄙。

陳志龍指出,財金系統的地下皇帝,為禍嚴重,加上國會的腐敗,讓稅捐稽徵惡行橫行,戕害人民。因人民欠稅加收銀行利息即符公平正義;為何要罰人民數倍罰鍰,造成公司行號倒閉,連帶帶動失業率,甚或搞到家破人亡。人民因生活困苦,無法一次付清房款,不得以才貸款,經濟已經有困難了,地方政府對人民提高稅賦,此亦打著「先行政後司法」,達到整肅人民的恣意行政。所以,財經、司法與國會系統面臨去假求真,轉型成為愛民、理性的法治軌道。

與會的莊勝榮律師表示,尼采是政治家,但他本非主修政治,後來才修政治。尼采曾說過,政治人物把人分成二種,工具或敵人,如今,台灣實施雙首長制,各部會首長聽命於行政院長又同時聽命於總統,但總統任期有4年,行政院長隨時會被撤換,雙首長意見不一致時,各部會首長還是聽命於總統。

吳進生表示,司法改革為誰而改?法官判成冤案、錯案、假案,官運一路亨通,為政者為誰而做,為官?或為人民?正解是,為人民,但,只為討人民歡心,並非真正「為人民」,為人民同時也要「為公益」,才是真正為人民,三國時代司馬懿執行「總濟八荒、一統天下」,即為最佳例證,他從能戰、敢戰、善戰,進而去假(戰)求真(晉朝),終而不擅戰,為司馬炎平天下建立晉朝而築基。

台聯黨主席劉一德表示,國會(立法院)如何轉型啟航?正解還是為人民,當下主流民意之一,有關年金改革,國會也可以貢獻心力,實際參與並提供建議,1995年之前公務人員退休給付有退休金及18%,法官退休給付有退休金及退養金,法官比其它公務員退休給付還優沃,上述所有退休給付皆來自於稅金。以18%而言,因時空背景的演變,蔣經國時代的18%,人民納稅供養得起公務人員,現在的人民自顧不暇,又如何供養公務人員,1994年,他當立法委員時就主張廢除18%,但未能競業,所以,立法委員此時應多參議共襄盛舉,定能加速完成,以拯救國家財政,免於債留子孫。

劉一德指出,國會(立法院)調查權很重要,現階段立法院為公眾利益,只有聽證權,沒有調查權,以「兆豐金疑似洗錢案」為例,立法院於法律位階沒有調查權,所以,讓行政官員搞了2個月,搞出「欲蓋彌彰」,小英總統親上火線,表示本案「荒腔走板、匪夷所思」,本案辦案無上限,才有今天移送有關人員至監察院,可見,國會調查權很重要。陳志龍表示,國會設立Ombudsman制度,可挽救台灣的地下皇帝的舊系統!【記者 吳振昕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