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森林法》尊重原民文化准撿拾

風災過後,經常為海岸帶來許多漂流木,許多不肖的山老鼠趁機到海邊撿拾貴重木樹,為維護國家財產與環境生態,並考量尊重原住民傳統文化,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杜絕民眾任意撿拾漂流木,貴重木除原住民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之需外,不得撿拾,該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農委會表示,本案經行政院邀集該會及原民會研商,並取得原住民為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的非營利行為需求,可撿拾貴重木樹種的共識,展現尊重原住民的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的意涵。

該草案修正第一條為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各級政府及公共事業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依主管機關公告指定期間、區域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得自由撿拾清理。但原住民為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之需可以撿拾,公告為貴重木之樹種則不得撿拾。

第二條增訂侵占公告為貴重木樹種之漂流竹木者之刑責。第三條將現行違法行為態樣予以明確規定,並調整相關違規的罰鍰額度。【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