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針對兆豐銀行遭重罰一事於今(7)日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三次會議,金管會於會中提出5日赴兆豐銀行總行進一步瞭解此案時,才發現兆豐有極嚴重疏失。財政部表示,兆豐銀行董事全面改派近日內即可完成,除勞工董事,將尊重工會外,獨立董事亦將待董事會改組後進行後續處理。今天會議由林錫耀副院長主持,也邀請甫上任的兆豐金張兆順董事長列席,向督導小組報告其就任董事長後的整頓與革新相關作為。
根據金管會會中報告,兆豐銀行直至105年5月18日,方將美國紐約州金融署(DFS)對紐約分行的檢查報告函報金管會,財政部則表示於本年8月4日前,兆豐銀、兆豐金相關公股代表均未告知該部有關DFS對兆豐銀辦理金融檢查及出具檢查報告一事。金管會並提出該會於本月5日赴兆豐銀行總行進一步瞭解此案時,發現兆豐有極嚴重疏失,包括:
第一,104年3月DFS完成檢查後,6月1日紐約分行曾向總行回報DFS檢查缺失及改善情形,惟總行未立即有效處理,予以簽存,並未通報金管會。
第二,104年10月美國聯邦準備銀行來臺後,總行開始進行相關簽報與處理,並由董事長蔡友才指示相關因應措施,已知悉情節嚴重性,但未通報金管會。
第三,105年2月總行收到DFS報告,成立專案小組處理,DFS指報告所列缺失已屬重大,總行對此重大事件欠缺風險意識,未緊急應變處理,亦未提報董事會積極因應。
第四,兆豐總行105年2月知悉檢查報告結果後,仍視為例行事務,至5月18日將報告及改善計畫翻譯完成後始函報金管會;亦未立即辦理專案檢查以查明案情,仍依年度檢查計畫於6月17日至6月30日對紐約分行辦理年度一般查核,未及早向董事會報告並處理。
為進一步釐清真相,督導小組要求張兆順董事長必須就此案通報主管部會的相關時間點,即刻調取兆豐內部文件及約詢相關人員,以與金管會今日所提之報告相互確認,以釐清責任歸屬。
至於此案提起民事訴訟求償部分,金管會表示已於9月5日以股東身分致函兆豐金控的三位獨立董事,提醒其依法行使監察人職權;財政部則將待調查告一段落,具體事實及證據明確後,即要求兆豐銀行依循司法程序,對有責之董事進行追償。【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