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提交核三再運轉計畫 強調核安優先審慎推進

台電今(27)日已正式向核安會提交核三廠再運轉計畫,啟動相關審查程序。台電表示,此舉為依法辦理,但即使計畫獲得核安會通過,仍無法立即恢復發電,後續還需完成一系列安全檢查與審查程序。

台電指出,該再運轉計畫已先經經濟部同意,並依「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相關規定送交核安會審查。計畫內容涵蓋機組現況與時程安排、人力配置與訓練、設施整備與定期維護、運轉期間規範,以及品質查證與稽查機制等五大面向。

台電說明,再運轉計畫主要針對核電廠在運轉執照屆滿後重新啟用所需的各項準備工作。未來仍須進行為期約18至24個月的自主安全檢查,並將檢查報告送交核安會審查。最終須待核安會審查通過並核發新的運轉執照後,核三廠才具備重新運轉的條件。

台電強調,目前正持續推動自主安檢作業,整體過程將以「核安優先」為原則,依相關法規審慎執行。【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