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核定成立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 協助提名監察委員人選

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將於今年屆滿,賴清德總統已核定成立「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協助總統提名監察委員人選。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憲法賦予彈劾、糾舉及審計權,部分監察委員並為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同時肩負促進與保障人權之責。為維繫國家憲法機關正常運作,總統將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組織法等相關規定,提名第7屆包含正、副院長之監察委員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為行使憲法賦予之提名職權,總統已核定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並由蕭副總統美琴、總統府蕭資政新煌、陳資政博志、司法院黃前大法官虹霞、總統府李國策顧問金龍、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黃前院長瑞華、南國春秋法律事務所薛創所律師欽峰7人為提名審薦小組委員,蕭副總統擔任召集人,蕭資政擔任副召集人。協助總統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提名監察委員,預定於3月10日召開第一次會議,會後將發布新聞、函請機關、學校、主要政黨及公民團體推薦等方式,接受社會各界推薦監察委員候選人,廣納優秀適任人才。【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