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116年起全面禁廚餘養豬 提前轉型飼料餵養雙倍補助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4日)在行政院會,聽取農業部與環境部「因應非洲豬瘟之廚餘養豬政策調整及廚餘去化」報告後表示,規範「廚餘養豬」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為止,116年起全面禁用廚餘養豬,轉型飼料養豬,並提供豬農1年轉型緩衝期,若豬農115年1月底前提前轉型,可獲雙倍的飼料費用補助。

卓榮泰指出,本案須達到「防疫第一、去化無虞、輔導轉型、循環利用」等4項要求,請環境部及農業部協助地方政府,透過嚴謹管控機制及科技工具,確保轉型期間使用事業廚餘要符合規範,且廚餘養豬須落實蒸煮規定,杜絕豬瘟病毒威脅,同時加速建構廚餘再利用設施,以銜接未來全面禁養後,廚餘妥善去化處理,達到兼顧防疫與環保的雙重目標。

卓榮泰責成農業部全力推動轉型輔導措施,透過飼料補助,餵飼設備補助,及必要的技術支援,強化業者飼養管理能力,協助業者順利轉型為飼料養豬,並確保全國轉型最後期限115年12月31日如期完成。

農業部畜牧司長李宜謙表示,自116年起全面禁用廚餘養豬,但考量廚餘去化量能與產業轉型需求,訂出1年緩衝期,緩衝期間豬農可以有條件使用廚餘養豬,但必須獲得地方政府同意,並完成蒸煮溫控,影像監視系統建置,以及運輸車輛裝設GPS等設備,且於114年12月31日前通過聯合檢查合格後,自115年1月1日起可使用,同時使用的廚餘,只能為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禁止使用家戶廚餘。

李宜謙指出,為鼓勵豬農轉型,農業部提出補助方案:一、轉型飼料補助,在緩衝期間,立即轉型使用飼料的業者,補助每頭豬3,600元,而於緩衝期間,依規定使用蒸煮廚餘的業者,仍有轉型飼料補助,每頭豬1800元。二、餵飼設備補助,依飼養場規模每場補助300,000元至3,000,000元。三、提供金融支持,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等,專案農貸的利息補助,利息補助期間在補助額度內,免收保證手續費。【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