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保新制上路周年 「民間版評鑑報告」提訴求及建議

立法院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法這一年來的施行成效,「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20日提出民間版評鑑報告,對法務部、警政署及犯保協會提出多項訴求及建議;如建立專業的服務品質評鑑,簡化官僚作業,創造組織新氣象,落實24小時及時通報,盤點、檢討志工培訓計畫,加強與其他組織間之聯繫合作機制等。

聯盟認為,犯保協會過去的工作成果報告未盡明確,外界難以了解是否達成績效,也缺乏歷年績效之圖表比較,至今仍未改善。因此建議犯保協會未來的工作成果報告,應有具體、直接地以表格說明各項指標的達成情形,執行時如有難以統計或資料難以收集的困難,應於報告中直接指明。同時,對於績效指標的變更、增刪,也要清楚、詳細說明,以利各界予以評估其政策決定的良莠及品質。

聯盟建議,犯保協會應避免頻繁舉辦缺乏評估的康樂活動,並應於活動結束後蒐集活動參與者的回饋與滿意度、分析參與者的性質及分布,以評估大型活動是否達到預期效益,以做為協會每年政策規劃方向及下一次活動策畫的調整基礎。

聯盟建議犯保協會通盤檢討現行行政作業程序,減少不必要的文書工作和審閱環節,進一步提升整體工作效率,落實行政業務的「減法工程」。同時檢視分會主任委員之選才標準及需求,廣納更多的專業人員,以提升決策品質與專業性,並公開委員會委員專業組成情形供大眾知悉檢視,以達到組織目的效益的最大化。

聯盟建議檢察、警察及相關機關將案件移送犯保協會時,應同時提供報案時間、通知被害人家屬時間等資訊,以利犯保協會後續進行個案服務,並檢討流程精進的統計,犯保協會在收案後,應於工作指引訂定「第一時間聯繫、接觸」的工作目標,並就實際執行、聯繫的狀況,予以調查、統計,並據以優化服務流程。

聯盟建請犯保協會應加強與各地法扶、家防中心,建立並落實聯繫會議;或於召開地方政府業務聯繫會議時,邀請當地法扶分會、家防中心一同出席,從避免造成被害人負擔、不便的角度,共同建置完善分流、轉介機制。

聯盟建議犯保協會應建置對外之重大案件、新聞的即時回應機制,以做到協會與社會對話、進行議題倡議,增加社會能見度的效果;並在重大社會矚目案件發生後,在不涉及當事人個人隱私資料、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下,站出來迅速回應媒體和公眾的關注,針對議題從第一線服務的觀點為犯罪被害人發聲、發表觀點,同時提供準確資訊、並說明犯保協會能對家屬提供的相關協助。【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