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0

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國民黨黨團所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再修正動議,主要是增訂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又倘提議人及連署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致不能辨認提議人及連署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者,該筆資料應予刪除。此外,對於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的情事,也一併增訂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的處罰規定。【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