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12/23起廢止「停復保」衛福部估增23.6億收入

長期旅居國外者,「生病才回台復保」常引發公平性爭議,憲法法庭前年裁定,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中的「停保」與「復保」規定違憲,在今年十二月失效,若未修法,旅居國外者須持續繳納健保費。衛福部22日發布施行修正草案,宣告停復保制度將於12月23日起正式走入歷史。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劉玉娟表示,健保為強制性社會保險,所有符合資格者都有繳費義務,無論是否有使用醫療資源,為減少不公平與道德風險,有必要刪除現行細則中有關停保與復保條文。預告草案中刪除停復保相關條文、增訂過渡條文,113年12月廿22日前辦理停保者有效,但應在返國後按規定復保,草案預告期14天,期滿就儘速發布公告。

健保署署長石崇良表指出,目前旅外有效停保者約21.3萬人,根據引渡條文,入境後將自動起算、續繳保費;初估停復保制度全面取消之後,健保收入約可挹注23.6億元。【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