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原民可單列族名

立法院今(14)日三讀通過「姓名條例」修正案,此次修法重點主要增訂原住民族辦理戶籍登記、申請護照時,可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單列名字,不必侷限於中文姓名。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過去規定原住民族姓名僅可以登記「漢人姓名」、「漢人姓名並列羅馬拼音」、「中文傳統名字」或「中文傳統名字並列羅馬拼音」,經過此次修法通過後,增訂原住民族可以使用原住民族文字單列為名字,並新增原住民族依其文化慣俗改名時,因非屬個人因素改名者,不列入次數計算。

林右昌指出,為爭取族人額外權益,原住民族在出生登記及初設戶籍登記,可直接採用傳統名字登記,之後想改用漢人姓名及又再次回復傳統名字,將以1次為限。

具有原住民身分的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支持並表示,早年原住民的立委爭取多年之後,得以原住民族傳統名字來登記,此次經過原住民的鄉親提起行政訴訟,獲得行政法院判決勝訴,能夠單列原住民族傳統名字。

同樣具有原住民身分的民進黨立委伍麗華也感性表示,原住民訴求「以我的名字呼喚我」終於成真,對下一代尋根青年來說意義重大,期望內政部在未來的三個月,更新戶役政的系統,解決欄位不足的問題,針對施行注意事項,則需請內政部細列詳情。

林右昌指出,這次姓名條例修法,是族人、民間團體、立法委員、政府長期努力的結果,透過姓名登記,讓原住民族文字原味呈現原住民族文化,鼓勵原住民族傳承族人的文化,並促進族群融合平等,未來針對技術性及行政上應更改的措施,將與其他相關部會討論,一同精進改善。【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