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電價凍漲案 經濟部:仍須執行審議結果

針對四月電價調漲,國民黨與民進黨皆提出電價凍漲提案,立法院於今(30)日表決通過國民黨提案,立法院長韓國瑜宣讀決議時表示立即停止調漲電價,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

電價4月1日起平均調漲11%,國民黨、民眾黨立院團3月底各自提出電價凍漲提案,今日召請協商未果後,由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送交院會處理,最終表決通過國民黨電價凍漲案,其提案內容為,為建請院會作成決議,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並提出因應對策與配套措施,以兼顧人民生計、維持供電穩定及台電公司之正常營運。

另外,民進黨團修正動議則表示,因電價調整為根據電業法所定,應由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予以調整,並決議凍漲農漁、學校及社福團體電價。朝野黨團皆認為應要求經濟部針對台灣能源政策、電價費率結構、台電支出與撙節措施等提出檢討報告,並在審議通過前電價全面緩漲。

經濟部長王美花今天列席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時指出,俄烏戰爭導致電價成本高漲,台電原料採購成本翻倍,造成鉅額虧損。此次4月電價調漲方案為依照電業法,由電價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且台灣電價都有根據不同情境而有不同的調漲方法,為全世界僅有。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指出,行政院及立法院同屬憲法規範下的憲政機關,應謹守權力分立及責任政治等民主憲政原則,對於立法院所做決議,行政院表達遺憾之意。電價調整實為不得不然之措施,電業法第49條及其子法已明確規範電價審議及核定之法定機制,此次調整為經過工商團體、消費者團體、學者專家及政府代表組成的電價審議會依法討論及共同決策後,才做出相關決議,並非行政部門單一決策,未來政府及各部會將持續透過各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國人之影響降到最低。【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