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4

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考量國際新冠肺炎疫情、國內防疫量能及商務經貿交流等,自啟程時間3月1日零時起,恢復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和桃園機場轉機作業。入台者仍須檢附3日內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並維持1人1戶居家檢疫。
指揮中心說明,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有1.持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含外籍、港澳及大陸人士)均得入境。2.無居留證外籍人士: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外,請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3.陸港澳人士:(1)中國大陸人士: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國人的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臺居留外來人口的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行團聚)、經教育部許可學生、經衛福部許可的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2)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國人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務、跨國企業內調、經教育部許可學生、經衛福部許可的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
指揮中心也開放桃園機場轉機,旅客須搭乘同一航空集團的航班,且限制轉機停留時間8小時內;轉機旅客機上座位區隔、下機後動線分流、飲食及消費等由專人全程監護。
指揮中心強調,將持續實施邊境風險嚴管,不論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或經我國機場轉機者,均須出示「表定航班時間前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後搭機來臺;入境臺灣旅客須事前安排檢疫居所(防疫旅宿或1人1戶居家檢疫),且須於「入境檢疫系統」完成線上健康申報並切結符合相關規定。入境檢疫措施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調整。【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