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紓困3.0 經濟部1,376億最多

行政院會(23)日通過主計總處的「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共編列2,100億元。至目前為止用於新冠肺炎疫情之防治與振興,共編列4,200億元的特別預算。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台灣還有許多產業包含部分製造業、貿易、會展業,及以外籍旅客為主的觀光運輸業等,仍持續受國際局勢影響,為繼續協助相關產業,政院提出第2次追加預算,編列2,100億元、紓困振興經費1,717億元、防治經費383億元、疫苗研發採購等。

蘇院長指出,4月23日第1次追加預算後,至今紓困超過1,200萬人,透過每月補助艱困企業4成薪,協助近90萬人免於失業。

追加預算的歲出部分共編列2,100億元如下:

經濟部編列1,375.5億元為最多,主要用於辦理企業融資貸款、振興三倍券、營業用電補貼等;製造業、貿易服務業、會展業的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等。

次多為衛生福利部編列373.6億元,為辦理民眾急難紓困救助等;防疫績效獎勵金;疫苗研發及採購、防疫物資徵用等。

第三為農委會編列191.1億元,主要補助農漁民生活補貼;農漁畜產業及休閒農業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船員岸上居家檢疫補貼等。

交通部編列97.8億元,辦理以國際旅客為主的旅行、旅宿業、導遊及領隊薪資補貼;航空與機場業的降落費、土地、房屋、飛機修護棚廠、維護機庫使用費及權利金補貼等。勞動部編列47.1億元,補貼受疫情影響的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的勞工補貼;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其他還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編列2.1億元;內政部編列6.4億元;教育部編列6.4億元。【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