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樂天會長行賄朴槿惠案 獲緩刑判決確定

媒體報導,南韓最高法院6日對涉嫌賄賂南韓前總統朴槿惠的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為其行賄及瀆職案作出終審判決,裁定維持二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4年。

辛東彬被指控於2016年提供70億韓元(約1.8億元台幣)給朴槿惠閨蜜崔順實所掌控的基金會,以換取免稅店的經營權。另涉嫌將樂天電影院零食店租賃給家族公司經營,及讓集團總裁家族成員掛名樂天子公司獨立董事並向其支付高薪。

報導指出,一審法院裁定辛東彬行賄罪成立,判處其2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後將其當庭逮捕。租賃電影院零食店和向家族成員支付高薪構成瀆職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2年。

二審法院認為行賄罪和租賃電影院零食店的瀆職罪成立,而家族支付高薪的相關罪名不成立。因辛東彬是被迫行賄,合判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6日維持原判並聲稱:針對上訴法院的認定,確認沒有法律原則的誤解。

據悉,辛東彬是樂天集團創始人辛格浩的次子,而樂天被視為韓國商業巨頭,其業務橫跨房地產、酒店、百貨等多領域。樂天集團表示:對此案件引起新聞關注表示歉意,未來將致力於為國家和社會多做貢獻,努力成為值得信賴的公司。【記者陳方平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