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院會今天(2日)三讀通過《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將「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飛安會)改制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獨立公正調查航空、鐵道、水路及公路的重大運輸事故,相當中央三級獨立機關。根據規劃,運安會預估今年8月1日成立,2021年全面到位。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要求運安會成立後應依法重新評估、檢視去年台鐵普悠瑪案。
去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於宜蘭發生脫軌重大行車事故,造成嚴重傷亡。為提升整體運輸環境安全,預防運輸事故發生,符合社會大眾對運輸事故調查報告公正性與準確性的期待,行政院和朝野立委提出《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修法版本,名稱通過修正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建制運安會。
根據修法,飛安會將轉型成運安會,在原有飛航安全事故調查,加上鐵道、水路和公路的運輸事故調查;在員額規模方面,由目前25人擴大至約100人,包含5位專任委員和6位兼任委員。運安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專任委員任職期間,應謹守利益迴避原則,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並不得兼任與交通運輸相關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離職後3年內,也不得擔任與交通運輸相關的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運安會委員應具有運輸、航空、水路、鐵道、公路、管理、法律、心理、醫學、氣象、機械、電子、工程或其他運輸事故調查相關學識及經驗。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總額2分之1。有因罹病致無法執行職務,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因案受羈押或經起訴等情形者,得由行政院長予以免職或免兼。
條文也明訂,運安會對於重大運輸事故的調查,經運安會專案調查小組評估後,得考量調查的公正性、需求性及專業性,於必要時,尋求外國專業運輸安全調查機關協助。
另一方面,為深入了解普悠瑪事故肇因,朝野針對「運輸事故調查法」並作成附帶決議,要求運安會成立後,應依法重新評估、檢視行政院去年提出的普悠瑪調查報告,重新檢視與訪談相關關鍵物證與人證,以釐清普悠瑪事故的系統性問題與根本肇因。【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