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緊急就醫醫療費 可申請核退

春節假期不少民眾安排出國遊玩,但若在出國期間,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註一),需立即在國外診所就醫,健保署提醒民眾可在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投保單位健保署所在地的各分區業務組(註二)申請核退費用。

健保核退金額的檢核方式,是採先審查後「核實」支付,以前一季支付國內特約醫院及診所之平均費用為上限,因此若是至醫療費用高的國家就醫,將無法全額核退。

此外,在申請核退金額時,民眾需檢附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診斷書;住院案件者,另檢附出院病歷摘要、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才符合辦理規定。【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

(註一)

依據健保署統計,105年在國外最常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前五名分別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氣管炎、腎衰竭、牙齒相關疾病及扁桃腺炎。

(註二)

台北、宜蘭、基隆、金門、連江業務組,電話:(02)25232388;桃園、新竹、苗栗業務組,電話:(03)4339111;台中、彰化、南投業務組,電話:(04)22583988;雲林、嘉義、台南業務組,電話:(06)2245678;高雄、屏東、澎湖業務組,電話:(07)2315151;花蓮、台東業務組,電話:(03)833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