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被控大巨蛋案涉圖利 北檢以罪證不足簽結

前總統馬英九被告發在台北市長任內,於大巨蛋案中涉嫌圖利,經過調查,台北地檢署認定馬英九沒有貪汙圖利等相關具體事證,今(13日)天以罪證不足,將全案簽結。

根據北檢發布的新聞稿指出,馬英九涉大巨蛋案是由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北社及多位民眾,告發馬英九於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對於被稱為「大巨蛋案」的「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挑選建議名單以外之甄審委員,另於大巨蛋案議約過程中,免除最優申請人遠雄集團之營運權利金,並放寬興建營運契約草案第 4 條之台北市政府協助事項等,因此認為馬英九涉有貪汙治罪條例第 6 條之圖利罪嫌。偵查結果並未發現馬英九涉案之相關事證,爰予以簽結。【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