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通過修正草案 民事濫訴可罰12萬元

司法院院會昨(31)天通過《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期望建立訴訟金字塔制度,此外為防止濫訴,若未來惡意濫訴的原告、法定或訴訟代理人,法院可各處12萬元以下罰鍰;草案規定財產訴訟標的超過500萬元以上之案件,將強制律師代理。

修法重點包括(一)增訂專家參與規定;(二)擴大律師強制代理事件;(三)改善送達代收人制度;(四)新增計畫審理規定;(五)第二審採嚴格續審制;(六)第三審為嚴格法律審;(七)再審制度改變;(八)防杜個案濫訴;(九)增加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類型;(十)擴大科技設備使用。

司法院表示,修正草案重點讓第一審成為堅實事實審,第二審為嚴格續審,第三審為嚴格法律審,此為民事訴訟金字塔制度。另外若起訴為惡意、不當目的或有重大過失,事實或法律上缺乏合理根據者則視為濫訴,法院應駁回,並對濫訴的原告、法定代理人或訴訟代理人,各處新台幣12萬元以下之罰鍰。【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