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初審通過空汙法修正草案

台灣空汙日益嚴重,引發全國關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於11日完成「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初審,包括「好鄰居條款」、「吹哨者條款」以及「展延條款」。

經歷衛環委員會約四次審查,此次環保署送行政院所提的空汙法共100條條文,多項都已經由委員會初審通過。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這次只有九個條次被保留,希望空汙法可以盡快完成三讀,讓空汙管制更有能量。

委員會上也通過新增「好鄰居條款」,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鴻德表示,未來各縣市政府訂定空汙防制計畫要找周遭鄰近縣市共同溝通 ,如果有意見相左時再報行政院協調,避免下風處被忽視。另外也鼓勵吹哨者勇於檢舉,若吹哨者面臨提告,還有設置法律扶助機制,這次也將檢舉獎金明訂入法。

此外,未來工廠得到許可證之後,若要展延將有統一審查原則,必須達成指定汙染削減量,電廠也必須採用最低控制技術,若有違反行為,或者情節重大者,將來要再申請展延,就只會給不到3年的期限。

此外針對移動汙染源做加嚴管制,草案明定,環保署得針對10年以上的交通工具,必須符合新加嚴的排放標準,若超過應檢驗日半年仍未實施定期檢驗,最高可處3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若經通知屆期仍未改善者,就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牌照。同時並擴大移動汙染源管制對象,未來除了規範汽機車外,施工機具、 船舶、作業機械等皆要納入管理。【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