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1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1月30日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完成協商加重拒絕酒測者的罰鍰至18萬元;為了降低酒駕的發生率,對於酒駕者的同車乘客也將引入「連坐法」。
許多酒駕者不願留下前科,甘願拒絕酒測,形成法規漏洞,引起不少立委關切;根據完成協商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規定,在警方實施攔檢處拒絕欄檢或酒測者,可罰18萬元罰鍰,5年內再犯者得逐次累加,第2次36萬元、第3次54萬元,依此類推;若在5年內3度酒駕或拒檢、拒測者,該駕駛的車輛車牌須改為「特殊識別牌照」,以利於警方鑑別。
另外,為了有效降低酒駕的發生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引入連坐法,與酒駕同車者最少可罰6千元,若情節重大可加罰至1萬2000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目前已經完成初審及協商程序,且朝野黨團已達成共識,只要各黨團完成簽字後就可送入立法院進行三讀;順利的話最快可在本會期完成立法。【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