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3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23日)拍板確定,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等立法院修法後,經過地方政府的都市計畫審議,及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判斷後,只要仍有釘子戶,地方政府就必須依法強制辦理聽證會。賴清德指出,此案對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政策、實現居住正義和產業經濟發展,都有重大意義。
賴清德表示,根據內政部的統計,台灣目前有850餘萬戶住宅,其中接近一半屋齡超過30年以上,大約為400萬戶,顯示現有建物大多已逐漸老化,防災、抗震等能力均不足,為加速都市更新,保障人民的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質,通過都更條例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
根據該修正案,針對釘子戶的問題,透過4項機制加以處理。第一層機制,未來地方政府需擬定都市更新計畫,劃定都市更新地區,再送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通過,即使是自行劃設的更新單元,也需要送都市計畫審議,來避免惡意圈地的情況;第二層機制,是都更計畫必須送到地方政府的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理;第三層的機制,對於有爭議的都更案件,地方政府要強制辦理聽證程序;第四層的機制,在地方政府代為拆除前,必須先經過協商調處機制。如果這四個程序走完仍然有法律問題,住戶可以進行行政救濟。
賴清德表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應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社會各界說明及溝通,爭取支持,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