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漏馬習會秘辛 馬英九獲不起訴

前總統馬英九因在去年演講時談及104年赴新加坡參加馬習會前磋商會議秘辛,而遭律師黃帝穎等人告洩露國家秘密罪,經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馬英九所提及的會議秘辛非屬機密,且已在馬習會前記者會時公開說明過,22日以罪嫌不足為由,因此將馬英九不起訴。

去年9月在東吳大學「嚴家淦法學講座」演講時,前總統馬英九談及104年到新加坡參加馬習會前磋商會議秘辛,表示他與習近平在1分鐘內達成互稱「先生」等細節。對此,律師黃帝穎等人認為馬英九談及馬習會內容,嚴重傷害台美互信關係及國家利益,已涉及《刑法》洩密罪。

經台北地檢署調查,表示104年11月7日正式召開馬習會前,時任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已召開記者會,表示雙方將以領導人的身分會面,且雙方將以先生互稱,而後總統府也曾召開記者會說明,因此認為馬英九於演講所提到馬習會的內容,都已公開在媒體,不具備秘密性,未逾越當時記者會的內容,因此不構成洩密罪,以罪嫌不足為由,予不起訴處分。【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