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3
犀牛保育問題受到全世界關注,但有2名台灣籍男子在非洲因偷獵並殺害4隻犀牛遭逮捕,並要將犀牛角走私販售,被史瓦濟蘭高等法院重判29年,合併執行11年,另需賠償13萬3000美元(約新台幣400萬)。
根據非洲通訊社(Agence de Presse Africaine )報導,台灣籍54歲蕭姓男子(Hsiao Chen Hao,音譯)、30歲陳姓男子(Chen Bei-Hsun,音譯),今年2月25日,兩人在恩史瓦帝三世國際機場(King Mswati III International Airport)準備搭機返台時,被發現持有24塊價值240萬犀牛角,2人隨即遭到逮捕。
報導指出,2人被控非法持有、販運以及輸出犀牛角,其中非法持有的部分判刑9年、非法販運判刑11年、非法輸出判刑9年,總計29年,合併執行11年。另外,需為割下的4隻犀牛角賠償13萬3000美元(約400萬台幣),2人若沒有賠償犀牛的主人,還需加判4年。【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