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8
行政院將在11月中提出「一例一休」修法方向,經濟部次長龔明鑫27日表示,經濟部調查企業界意見,整理5大修法訴求,包括「特休假延至2年休畢」、「休息日加班費改核實計算」、「加班工時上限提高至54小時以上」、「4周變形工時放寬適用行業」及「縮短3班制行業輪班間隔」等,已反映給行政院協調各部會意見參考。
首先,現行特休規定1年內休完,業者提議可因季節因素放寬成2年,或先休一半,剩下累積到明年處理等。其次,業者反應休息日加班費採「做1(小時)算4(小時)」對中小企業及服務業負擔過大,希望調整。
第三點加班工時總數提高或總量管制的時間延長。龔明鑫指出,有業者希望從現在46小時上限調高到54或60小時。第四點是放寬「4周變形工時」適用的行業。第五點則是放寬輪班需間隔11小時的規定,如果強制員工要連續休息11小時,對3班制工廠造成極大困擾。
對此,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指出,5項訴求中僅特休假延長結算有討論空間,確實有勞工想要積假;但休息日加班費採「做1(小時)算4(小時)」正是當時推一例一休最重要的特色,如果要改,就是政府打自己的臉。此外,陳柏謙還表示,其餘「加班工時上限提高至54小時以上」、「4周變形工時放寬適用行業」及「縮短3班制行業輪班間隔」3項都不是一例一休問題,是資方趁火打劫,且據主計總處調查,目前每月加班工時平均遠遠不到現行《勞基法》規定的46小時上限,不知資方想要放寬的原因為何?【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