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1日公布所得稅制改革方案,綜所稅最高稅率從45%降到40%、薪資扣除額從12.8萬調升至18萬、標準扣除額從9萬元提升至11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12.8萬元調整至18萬。標準扣除額提高,估計約有逾542萬、相當於全88%的申報戶都受惠。
為減輕中小型及新創企業稅負,營所稅稅率從17%調升至20%,不過保留盈餘稅則從10%往下降到5%;取消外資抵繳稅額規定、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從20%提升提升至21%,拉近內外資股利稅負差距,以減少假外資,降低避稅誘因。財政部長許虞哲說明,有鑒於現行我國內資個人股東獲配股利應合併綜所稅申報適用現制為45%的最高稅率,而外資股東僅扣繳 20%,二者稅負差異相當大,衍生內資股東藉轉換為外資股東身分,規避稅負問題。
在股利所得稅課部分,財政部為大幅拉近內外資股利所得的稅負差距,1998年實施至今的兩稅合一制將走入歷史,課稅方式,則有「定額免稅」、「分離課稅」甲乙兩案,將於9月底以前蒐集各界意見供行政院擇一送立法院審議決策參考,相關資料置於財政部賦稅署網站(http://www.dot.gov.tw)之友善租稅專區,歡迎各界踴躍提供意見。甲案為股利所得37%免稅,乙案為「獲配股利按26%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或「可抵減稅額8.5%(上限8萬)合併計稅」二擇一課徵。許虞哲指出,甲案優點在於稽徵簡便,乙案則是二選一,稽徵上較複雜,但有可抵減稅額的設計,公平性較高,股利所得較低的選擇減除8.5%可抵減稅額方案較划算,並且仍保有退稅空間。據財政部估算,如股利所得課稅方案採甲案,整體稅收損失將為59億元;如採乙案,整體稅收損失為69億元,都在國庫可承受範圍。
此外,許虞哲表示,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日已同步報行政院,預計今年在立法院新會期完成修法,明年(107年)1月1日施行,108年5月申報明年所得時適用。【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