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氣家族《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二十二)》週六上午8:30中視首播

台灣賦稅人權不如大陸?申請訴願必須先繳應納稅額的二分之一當保證金,否則要被強制執行?!週六(8日)上午8:30~9:00中視神氣家族《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二十二)》,邀請學者專家共同探討。

前財政部長暨駐WTO代表顏慶章表示,他在擔任財政部次長時,因為解釋函令有錯,財政部認定當時綜合券商應納稅額超過營利所得的百分之百,也不願了解真相,照往例讓業者走行政救濟。蔡靜玫律師以中高行104訴字第228號判決為例,本案太極門弟子敬獻師父敬師禮,不但符合民法贈與的規定,也是傳統文化尊師重道的精神,國稅局以實質課稅原則,強壓扭曲敬師禮的真意,影響法的安定性。李俐欣律師表示,法官不採直接證據,把當事人表示贈與的行為事實,質變為對價關係,是濫用自由心證,她引用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所說,如果不依證據只依官方的主張,判決就流於形式,這樣子的法院就不叫做法院,它只是行政機關的附庸單位。葛克昌教授表示,《納保法》的施行取決於觀念的變革,更有賴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意識的法官,從稽徵改為服務的理念。他提到,大陸學者說他為什麼一直在強調「避稅不能處罰」,其實這本來就不能處罰,全世界很少處罰的,凸顯台灣賦稅人權待加強。

台灣賦稅人權待加強,稅務人員濫用實質課稅原則,解釋函令逾越法律,法官濫用自由心證,司法機關缺乏人權意識,帶給人民許多痛苦!本集節目太極門網站www.taijimen.org同步播出,歡迎收看。【記者 孫彥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