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BRT案 監察院糾正中市府

監察院針對BRT案糾正台中市政府,認為藍綠執政都有缺失,前市府倉促推動BRT,未能妥適考量台灣大道的交通特性,顯有疏失。現任市府不思改善就將規劃多年的BRT系統全盤廢止,不符施政的一致性,且閒置雙節公車及站體設備,浪費鉅額公帑。對此,市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尊重監院的決定,但各項數據均證實轉型為優化公車專用道是成功。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中市府推動BRT藍線優先段,未能妥適考量台灣大道之交通特性,致當地交通肇事率增加,且因BRT專用道占用現有道路容量,影響整體交通服務水準,招致民怨,相關設施亦有疏漏,有違政府推動交通建設之美意,顯有疏失。再者,逕將多年規劃之BRT系統全盤廢止,有違健全整體大眾運輸運量之目標,亦不符政府施政一致性,有損市府形象,核有違失。此外,廢止BRT系統,卻未對有設施妥適規劃後續使用及配套措施,致車輛長期閒置、機電設施停擺及機廠功能失效等缺失,且驗收作業屢生爭端與延宕,致鉅額公帑財務支出效能不彰,顯有怠失。

針對監察院所指,王義川表示,尊重監院的決議。不過他也澄清,雙節公車已活化,租給民營業者,一年租金約3900萬元,並可挹注市庫;民眾對優化公車專用道整體表現的滿意度,有近7成認同此政策可縮短城鄉差距,且台灣大道交通變得更順暢。【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