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將在下週起召開分組會議,18日司法院宣布從人民觀點全力推動有感的司法改革,跑在民眾需要之前,主動出擊!
繼法務部17日搶先公布檢察體系自我改革的規劃後,司法院18日召開記者會,祕書長呂太郎表示,此次司法改革推行之7大重點措施有;1.堅守人權保障價值、2.確保司法正義實現、3.建構弱勢友善審判程序、4.合理減輕法官工作負荷,提高審判品質、5.建構更有效能的審判程序、6.推動透明的司法、7.加強司法與社會的對話。
針對被告人權保障部分,司法院將研議完成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規定偵查中檢察官聲請羈押,在法院審查時,將採強制辯護,並擴大律師在偵查中的羈押閱卷權;在確保司法正義實現上,為防止被告在審判階段或判有罪確定前就逃亡,司法院將重新設計防逃機制,法院宣示判決時,被告應到庭聆判,若被告遭判刑2年以上,法院及時啟動羈押審查程序,檢察官必要時,可在裁判法院送交卷宗前就執行刑罰,杜絕大咖罪犯潛逃的案例再次出現。
建構弱勢友善審判程序,有鑑於勞資爭議訴訟有迅速解決的必要性,且勞動案件有很明顯的「證據偏在(資方)」,將研議制訂「勞動程序特別法」,以保障勞資爭議訴訟事件權益。建構更有效能的審判程序,除加強和解、調解,法庭用「錄音」替代筆錄落實直接審理及言詞審理原則外,也將協調法務部訂立民法第166條之1「施行日期」,啟動民國88年通過的不動產交易契約公證規定,減少房市爭議。
其餘包括防止濫訴,以及疏減訟源,另將研採「刑事第二審採認罪協商制度,民事二審採獨任審制審判」、「加強相牽連訴訟案件合併審判」透過內規分給同位法官審理,一個紛爭一次解決,以落實裁判書簡化。還有推動「司法E化」,如已上線之線上起訴、電子筆錄調閱、開庭及案件進度查詢、律師線上聲請閱卷等服務,讓法庭活動更透明。[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