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涉嫌逃漏稅案於12日再次出庭。對於本案,律師主張,頂新雖涉及逃漏稅,但非魏應充授意,律師另表示檢方沒有扣除成本計算稅額,其計算方式有誤,頂新實際欠稅,僅2000多萬;惟檢方表示,頂新係以內帳方式掩護其逃漏稅,為此已向法院申請提出新事證。
本案12日上午庭訊,全程長達6小時,對於頂新公司逃漏稅案,其律師余明賢表示,魏應充並無授意,且稅額計算方式必須扣除成本;余明賢另表示,經過證人(即會計師)的證述,在這種情況下縱使沒有辦法查核,均應依照同業利潤百分之8核算,不可能僅有銷貨收入卻無成本,但檢方表示這是假帳,而於本件裡面從來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認為假帳,故要檢方提出證據別口說無憑。
魏應充也為此表示,他並未授意會計人員逃漏稅,惟頂新公司逃漏稅是既定事實,他不會逃避,會承擔其責任,另表示頂新公司自2006年至2012年,漏報情況已逐年降低,證明稅務狀況有改善,希望合議庭以此為考量,給予公平的審判。
本案為彰化地檢署偵辦大統油品案時,意外查出與大統有業務往來的頂新公司,因故意浮報進貨成本,涉嫌逃漏稅2億餘元,對於魏應充原本已繳交漏稅金額及行政罰緩,業獲緩起訴處分,惟遭高分檢發還,對於頂新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會計陳錫勳,由彰檢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原訂於去年2月宣判,惟因調查證據並重開辯論庭,致今始辯論終結,合議庭並且宣布,本案將於2月23日下午4點宣判。【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