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11月決議認定中投、欣裕台2家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國民黨及中投、欣裕台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3日裁定駁回,但仍可抗告。
黨產會依據《黨產條例》認定中投、欣裕台公司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國民黨就是唯一股東,可透過指派董事、監察人,實質控制2公司。國民黨反駁,即便擁有2家公司全部股權,也無法證明國民黨實質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況且許多投資公司也相同握有其他公司股權,並未涉入其人事、財務或經營,所以2家公司不應被視為附隨組織。
裁定書指出,黨產會原處分只認定中投、欣裕台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並未進一步就中投及欣裕台公司現有財產來源及屬性予以區別確認,是否被認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由黨產會依黨產條例規定另行認定。
另裁定書亦指出,黨產會原處分確認中投及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是認定國民黨是否實質控制兩公司人事、財務或支配營業方式及法律關係,為黨產條例上具有重要意義事項的認定。此認定雖直接影響聲請人於法律上地位之法律效果,惟若原處分後經訴訟確定屬違法而遭判決撤銷確定,則該確認效力隨即消滅,並無不能回復之情形。
對法院裁定,黨產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將與國民黨打一場漫長的法律戰,還有很漫長的路要走,目前並沒有勝敗的問題;國民黨今天也決定將依法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抗告,以維護權益。而中投及欣裕台公司則表示將於收受法院正式裁定書,諮詢委任律師專業意見後,再決定是否依法提起抗告。【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