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健康是基本人權

人具有天生的生存、自由、追求幸福和財產的權利,聯合國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第14號一般性意見》裡提到:「健康是行使其他人權不可或缺的一項基本人權。每個人都有權享有能夠達到的有益於體面生活的最高標準的健康……」。《世界人權宣言》第25條亦提到:「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自己個人和家人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維護健康乃為維護生存的品質與身心自由的權利,而健康的自由指的是每個人都有權控制自己的健康和身體並且不受任何干涉,因此健康權乃天賦基本人權。

1948年世界衛生組織(以下簡稱WHO)憲章將「健康」定義為:「身體的、心理的與社會的完整寧適狀態,而不只是沒有疾病或虛弱而已。」 

世界衛生日 (World Health Day) 旨在引起世界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注,提高人們對衛生領域的素質和認識。「組織法」規定,每年世界衛生日,世界衛生組織公布一個宣傳主題,各國圍繞該主題展開宣傳活動,以促進衛生事業的發展。

2024年的主題是「我的健康、我的權利 (My health,my right)」,當今世界各地,數百萬人的健康權正日益受到威脅。疾病和災害是造成死亡和殘疾的主要原因;衝突正在摧毀人們的生命,造成死亡、痛苦、飢餓和心理困擾之外,溫室效應日趨嚴重,燃燒化石燃料正在加劇氣候危機,同時剝奪人們呼吸清潔空氣的權利,室內和室外空氣污染每5秒鐘就奪走一條生命。世衛組織全民健康經濟委員會發現,至少有140個國家在憲法中明文承認健康是一項人權。然而,各國並沒有通過法律並將其付諸實施,以確保本國人民有權獲得衛生服務及活在健康環境的人權。這說明,到2021年至少有45億人(超過世界人口的一半)沒有得到基本衛生服務的充分覆蓋。為因應這些挑戰,將2024年世界衛生日的主題是訂為「我的健康,我的權利」。

今年選擇這一主題旨在倡導每個人在任何地方都有權獲得優質衛生服務、教育和資訊,以及安全飲用水、清潔空氣、良好營養、優質住房、體面的工作和環境條件,並且免受歧視。然而,這個目標並不容易達成,是因為大多數人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這些健康權利遭受剝奪,誤以為這是個人所繼承的客觀物質條件不足以致。

生老病死,雖是人類一生必經的四個過程,但其中 「病」 這一項則是人們較可以感受到它對健康的威脅性,涵蓋範圍廣泛,常區分為急症或慢病,而衛生(公共衛生)是WHO及各國政府為維持其國人身心健康所致力的內政重點。 

維持一個人的存活,空氣、飲水及食物三者最重要,但若每天呼吸髒空氣、喝髒水、吃有毒或不新鮮的食物,雖不至於會立刻死亡,但可能會致病甚至短命。除了生理健康,還有心理健康,兩者相互影響,都很重要。心理的不健康往往來自個人內在因素,但也往往受到外來的刺激或訊息造成的心理壓力(stress)所致,尤其近代網路及AI人工智慧發達,各種訊息傳播超速,五花八門、真假難辨,以致的心理壓力、恐慌,甚至盲從,造成人們的嚴重心靈污染。防治假消息、偏頗訊息的傳播,在當今人與人接觸頻繁,幾乎手機不離的時代是人人有責,尤其握有公權力資源的政府單位,以及媒體更應盡到查證、過濾、把關,傳布正確資訊與訊息的責任。

現代人對衛生一詞的觀念較為消極狹隘,與WHO對健康定義的目標尚有差距。當生存環境惡化,身心生病人數增加,但國家健康預算有限,便無法應付層出不窮的健康問題或其導致的社會紛擾與國家安定。國家是國際關係中最重要的行為者,其構成要素中人口是基本要件,但人口的多寡將影響到國家能力,而人民的品質也是影響國力之要素,因此,強國必先強種,國人的身心健康照護與疾病醫療,應放在第一順位。

德國基本法(憲法): 強調對個人「基本權利(Grundrechte)」的保障, 並用明文法律直接約束所有國家組織及權力,以防擴權(如納粹)而侵犯人民權力。「我的健康、我的權利 (My health,my right)」,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各國均應將國民的健康權入憲,讓本國人的監康權受到最佳的保障。

為何沒有乾淨的空氣? 為何沒有乾淨的飲水?為何沒有乾淨、安全的食物?甚至連陽光都因空氣污染而無法過濾紫外線。人民如果不懂國家有責任敎育,政府的政策應具有遠見與宏觀,也要有解決與消除汙染源的對策與能力在在都是能否良心執政的問題。

世界各地的衝突日益嚴重及戰爭頻傳,就連日常生活中,社會事件無一日止息,將本來應放在第一順位的國民健康權利就被犠牲掉了,這是每個人需要醒思的議題。

《大禹謨》:大禹傳位堯,訓勉:「正德、利用、厚生。」厚生即照顧百姓的生計及生命,如同在寒冬蓋厚棉被一般,讓人人得到生活中身心靈該享有的一切。活的優質,活的健康,是每個人的權利。生而為人,有其不凡的意義,欲享有無限提昇自我心靈層次的機會,在於有一個健康的身心。良心是人類最原始的本善之心,依循良心生存、行事,是最佳的心理健康狀態,人人有良心天下皆太平,也是世界衛生組織「健康」定義的深層落實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