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放寬發芽馬鈴薯進口標準 誰來守住國人的餐桌?

 

國人一向對食品安全極為重視,從塑化劑、毒澱粉,到餿水油事件,尤其是震驚社會的「頂新餿水油事件」,每一次都重創民眾對食品體系的信任。這些傷害不僅影響當代,更可能跨越世代,成為難以抹去的陰影。

然而,令人憂心的是,115年2月6日起,農業主管機關悄然修正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打破過去「只要發現一顆發芽即整批退運」的嚴格原則。如今,只要龍葵鹼(茄鹼)不超過200ppm,即便馬鈴薯出現發芽、腐爛或發霉情形,也可進口,再透過加工程序將「問題個體」剔除,其餘部分流入市場。等於把原本在邊境把關的單一標準,下放給眾多加工端分散處理,無形中提高數倍風險。

食安問題從來不是單一數值可以完全把關。「食」字,上為「人」,下為「良」,蘊含著祖先對飲食的基本價值——良心。當制度開始鬆動,當標準可以被調整,無異讓全民承擔失守的風險。回顧頂新集團相關事件,當年在利益驅動下爆發餿水油醜聞,讓民眾對品牌失去信任。即使事過多年,我與身邊親友對頂新與使用該油品的企業品牌仍抹不去陰影。這不只是企業的代價,更是整個社會信任崩解的縮影,也證明食安一旦出現破口,重建極為困難。

更值得深思的是,台灣社會不僅有法律制度,也有深厚的文化與信仰價值。曾經,在105年白沙屯媽祖進香過程中,媽祖鑾轎行經頂新相關人士準備鑽轎底之處,卻迅速通過。當時社會普遍解讀為「神明不接受黑心」,成為許多人心中的道德象徵。當信仰都在提醒人心不可偏離正道,現實制度可以反其道而行嗎?

頂新事件值得我們深省,只要正確說明出處及標示檢驗合格結果,就可上架買賣,最好還大力廣告,請高官及立法的委員們代言、試吃,讓老百姓可以放心的買來食用,有完整建立食品屨歷,說明原料是地溝油、餿水油、炸雞排油等等,然後有合理的產品名稱,如溝香油、餿香油等,但絕不能取取名為疏菜油、橄欖油等,那就有偽造文書的嫌疑了。

頂新黑心油獲判無罪引發更大的滅頂風潮,是因為百姓感覺被欺騙了,而法官引用了全部有利於頂新的法條,這些百姓都不懂,常聽許多法學專家學者說執法者執法是「法條千萬條 隨手抓一條」,似乎是法官自由心證到那裏,就會引用到那裏的法條。法理上,法官的判決都是合法,就看良心了。

面對這次標準調整,我們要問:這樣的決策,是否充分考量國人健康?是否記取過去食安事件的教訓?又是否符合社會對良心與正義的期待?守住食安,就是守住下一代的健康與未來。這條底線,不應被輕易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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