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台灣的人權與假案真辦2

 

眾所矚目的太極門冤案,發生於民國85年,假案真辦近30年,被監察院列入台灣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件。民國96年7月13日,刑事法院三審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被違法羈押的太極門師徒獲得國家冤獄賠償,這是一份代表國家政府頒布的公正意旨。不得違背!但國稅局竟藐視國之律法,繼續違法發單,並移送行政執行署,違法查封、違法把掌門人限制出境總共高達2,654天,甚至凍結所有的資產,直到最後竟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修行預定地而收歸國有。

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從上到下都能刮分獎金,所謂盜亦有道,難道政府機關比強盜不如?強搶百姓身家財產。甚哀矣!這件假案從頭到尾30年來,我們看到台灣的公部門從上到下,裡裡外外,近親繁殖,官官相護,互相包庇,互相縱容,沒有良心與羞恥心,是非心,羞惡心!沒有一個敢擔當承認錯誤,出來解決問題。因為一旦承認錯誤,所有的獎金全部要返還,已經入袋的獎勵金,誰願意吐出來呢?可悲矣!

《世界人權宣言》明白指出,「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於恐懼和匱乏。」強調任何暴力行為都不可接受,無論是單一事件還是大規模系統性的暴力行為,希望透過具體行動預防「故意和嚴重剝奪基本權利」。人們追求健康、心靈或不同類型的創造性活動,不一定要去教堂或寺廟,遵循幾百年前流傳下來的宗教儀式。但這並不代表人們對自己重視的事情沒有積極的宗教行為,也不代表這些新團體沒有提供嚴謹的道德指引、圓滿的想法和讓人參與的平台。「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擴大宗教的定義範圍,我可以看到太極門對台灣社會產生非常非常正面的影響!」

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名譽教授李惠宗在「以人權為本,重建法稅正義」論壇上公開說了一句發人深省的話,台灣官場文化就是大官吃小官,小官吃百姓,百姓吃鋤頭柄。真的好貼切又無奈的一句話!意思就是人民要自力更生,自力救濟,除非官員良心覺醒!假案真辦的太極門事件已經前後歷經了四任總統還無法解決?而過去的四任總統前後都曾公開讚揚太極門為國家為、台灣所做的文化外交,讓台灣走出去,讓世界走進來的偉大善行。卻沒有擔當解決太極門假案,真的是台灣之憾!

真誠呼籲賴清德總統,您要趕快撩起魄力下令相關單位盡速終結此案,還給當事人公理與正義。真正落實您所講的「調查真相,還原歷史」。君無戲言,否則您所說的話也只是淪於表面做功夫而已。讓台灣人權立國的美名「無法發亮」,讓「民主的燈塔」美譽不再發光,貽笑國際!莫讓支持愛戴您的百姓也澈底失望!
 

廣播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