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鬧得滿城風雨,看到「獎金」就是砍!當然檢舉漏稅的浮濫,因其有效案件比例確實偏低,所以立委要廢掉檢舉獎金。然而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卻全力為查稅獎金護盤,真是丟臉,顯現出財政部長最齷齪的人性「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也突顯最官僚的作風「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有這樣的財政部長不覺得丟臉嗎!能讓百姓不生氣嗎!
一年編列1.3億的稅務獎勵金,3千2百萬分給賦稅署兩百多人,平均每人一年可以領14萬,將近多出13%的薪資,也就是13%的薪資是來自於稅務獎勵金,還是免稅的。剩下的1億給國稅局五區的8千多位人員,平均每人一年領一萬多。他認為絕大部分的稅務人員都是好的,基層的稅務人員卻說他們每個月只拿到幾百塊,合理的推斷,因為高官、賦稅署拿得多,所以不願意刪除稅務獎勵金,讓好的稅務人員去背黑鍋。
稅收是人民辛苦繳稅給政府運作,許多稅單是有爭議的,可是政府卻沒打算去解決!人民會不生氣嗎!但令老百姓心痛的事可多呢!有靠領獎金做事的人,檢察官的獎金、稅務人員的獎金,都只是腐化人心,讓社會失去公平正義罷了。前財政部長張盛和還振振有詞的說:待遇不高 不足以養廉?奉勸政府要用心為百姓做事,不要傷害百姓,又浪費人民辛苦血汗錢。
「司法為民」不是口號,法條千千萬萬條,就如國際人權兩公約都已國內法化,而法官判例的引用卻僅0.0079%,實令人訝異!前台大退休教授陳志龍認為台灣司法沒有感受人民的夢想及恐懼,司法應該是保護百姓的。希望監察院可以揪出司法酷斯拉-恐龍法官,不要讓牠繼續吞噬人民的基本權利。
「法稅228」案件,持續至今經歷29個年頭,緣起於後威權時期鎮壓宗教信仰自由的歷史。在85年首次民選總統,執政者迫害宗教自由,利用詐欺和逃稅指控作為手段,製造出「法稅228」案件!96年由最高法院判決宣告無罪,無稅,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亦指出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並表示81年度綜所稅之確定判決未及審酌刑案判決及公告調查7,401份申明表所認定之贈與事實,且國稅局業已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等新事實、新證據。證實81年度綜所稅之確定判決及課稅處分均屬違誤。然而,台灣稅務機關無視法律,進行強制執行,在109年沒收太極門作為修行用的土地。
納稅沒有公平正義,只有特權和技巧。對於太極門案件,中正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張進德認為,關鍵在財稅機關不按法律行事,行政法院或訴願委員會沒有撤銷原處分,行政機關獨大沒有反省能力,不尊重法律。建議立委公平督促財政部立法解釋解決案件,監察院發揮功效,以彰顯人權立國、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