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公益律師變遺族? 遺產稅竟算到他頭上

 

某職場達人張宏基於96年死亡,因遺產繼承人事先已脫產並拋棄繼承,中區國稅局於是將案子提到台中地方法院,法院找了律師公會,指派黃文皇律師擔任遺產管理人。黃文皇律師依照程序處理,發現當事人名下只剩四個帳戶,合計只有926元!為了處理案件所需,黃律師還先代墊了新台幣三千多元的管理費用。

99年中區國稅局突然查到,當事人生前曾匯了兩筆錢到國外,合計約五千多萬元;當年11月黃文皇律師就收到由當時中區國稅局局長鄭義和署名的裁處書,要他支付當事人的遺產稅欠稅、漏報稅額五千五百多萬元,加上國稅局的裁罰一倍。黃文皇律師就這樣,天外飛來一張,本稅加罰鍰、滯納金共約一億二千萬的稅單。猶如被雷打到的黃文皇向台中法院回報,法院也請來國稅局、國有財產局的代表來開了兩次的協調會,依然無解!

再說:當事人匯錢到國外合計約五千多萬元,要支付遺產稅欠稅、漏報稅額五千五百多萬元,加上國稅局裁罰一倍,本稅加罰鍰、滯納金共約一億二千萬的稅單,則稅額是6仟5百萬、本金是5仟5百萬,稅額是本金的118%,稅額比本金還要多上一千萬,讓人民有被黑道放高利貨的感覺,真是可怕!在民主法治國家,稅額不應超過本金的10~20%才是合理的,有許多稅災戶是好幾倍的被罰,那堪受得起國稅局這般凌虐,真是不死也剩半條命

黃律師向國稅局說他是公益律師,非納稅義務人,怎麼把稅單開給他,甚至還罰款,國稅局什麼也不管,就是不撤銷稅單。100年1月,台中律師公會前理事長林坤賢,請到當時的立法委員盧秀燕幫忙,並找了當時的財政部次長張盛和、中區國稅局局長鄭義和一起開協調會。盧委員質問道:「人家律師是公益幫忙,怎麼可以裁罰他?」沒想到張盛和次長竟說:「不罰的話,我們怕他會跟繼承人勾串!」身為政府官員竟憑臆測處罰,難道人民還活在白色恐怖的環境當中?況且黃文皇律師又不是遺族,怎能把遺產稅都算到他頭上?

後來張盛和又在媒體面前說:這件事已解決!但是黃文皇律師並未收到任何撤銷稅單的通知或公文,依然生活在夢魘之中。他曾痛心表示,面對憑空冒出天價稅單的壓力,好幾次都想跳樓一了百了,每當有此想法,就趕快回房間看看熟睡的孩子,才打消輕生的念頭,但他仍處在不知何時會被強制執行的陰影中!

公益性質的遺產管理人,卻被課稅加裁罰,政府官員憑臆測處罰,黃文皇律師堪稱史上最倒楣的公益律師。義務幫忙國稅局,竟惹禍上身。他痛心表示,沒想到自掏腰包做公益,還被國稅局當成賊,
 
一直到現在,黃文皇仍處在不知何時會被強制執行、限制出境的陰影中,律師公會只能發函給律師們自求多福,要當公益清算人及遺產管理人要小心。史上最倒楣的公益律師,以他慘痛的經驗告訴我們,「官」字兩個口,說好說歹由他;但「人」民站得穩,捍衛人權由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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