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沒有法源的獎金制度 就像沉默殺手 2

 

如果無良的理專跟無良的稅務官員、行政執行官員一樣,為了自己的獎金做出曚蔽良心的事情,損害的是客戶的信賴及財產也斷了自己的聲譽。只是公權力的濫權,製造更多社會的不安以及家破人亡,希望無良的官員快快良心覺醒,不要再為了績效獎金,讓台灣的民主自由蕩然無存!

依一般墓地都是看風水的,人死為大,拍賣別人家族墳墓,於情、於理、於法,行政執行署均違背了人道精神與民俗風情,更違背良心與道德,執行署帶頭拍賣墓仔埔對嗎?此外,執行署還有用一張莫須有的假稅單去拍賣宗教團體的修行聖地,此類違法執行欠稅欠費案不知凡幾,國家綱常與社會倫理道德不混亂才怪!政府應該要整頓無良官員為了獎金做出缺德違法的事,讓人民可以免於生命財產被迫害。

聽說稅務單位的查稅獎金,比本薪多出很多,所以很多稅官都「油洗洗」,看在苦哈哈的庶民眼裏,的確很不是滋味!更讓人擔心誘人查稅獎金只會腐化人心,在93年由立委提案表決廢除不合理的「查稅獎金」,稅官們虎視眈眈希望死灰復燃,財稅機關卻利用內部「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借屍還魂,巧立「稅務獎勵金」,至今仍編列預算自肥,以致稅務官員為了獎金不惜展開擾民查稅行動,可憐百姓只能任其宰割了,希望政府有關單位一定要正視「稅務獎勵金」衍生的負面問題!導致各界仍然質疑稅務獎勵金依舊與查稅有所關聯。

政府於民國43年公佈「財務罰緩處理暫行條例」,迄今已逾越五十餘年,此乃為戒嚴時期之產物,相對於現今民主、法治、人權時代,其不當之處頗值得檢討。不該有的「獎金制度」,如查稅獎金、交通違規獎金、破案獎金等…,卻讓少數貪圖巨額獎金的不肖官員,刻意製造可獲得更多獎金的機會,製造了多少稅災戶,侵害人民的人權!衍伸那麼多問題,苦了被稅單等追得團團轉的小老百姓!「財務罰緩處理暫行條例」是該好好檢討了?訂個終結條款永不再復活。

公務人員都是經國家考試及格任用,並領有國家給予之薪俸,應本著熱誠為民服務;但有些官員卻處心積慮爭取獎金才做事,這種做事觀念會造成有獎金有做事、沒獎金不做事的惡性循環,而忘了把人民福祉列為第一優先的服務本質,令人垂涎三尺的「稅務獎勵金」徹底消失,不要再腐化官員的良心了!

台灣109年新增的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高達1431萬件,沒有人去問一個正常國家,怎會有如此高的欠稅欠費人數,國家不追查官員違法開出高得離譜的稅單的行為,還給予稅務獎勵金鼓勵,這不但違法,更侵害了民主與人權。推動民主的前輩殷海光曾說「法律不會說話」,法律不能自動的應用於任何人頭上,應用法律的,是站在法律後面的人,只有宅心仁厚、尊重人權、服從眾意、以天下為公且以天下為重的人掌握行政法律的決定權,大家才有理由相信他公正地行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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