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資金連35季淨流出逾13兆,百業蕭條的今日,普遍低薪,主計處公布2017年全國年薪資中位數為47萬,平均每月不到4萬,加上高房貸、高物價等更加壓迫人民生存空間,低經濟衍生的八放世代現象,政府稅收卻連年超徵,甚至額度幾乎每年千億元起跳,人民的疑問是:經濟沒有起飛,如何稅收可以大幅起飛;又,超徵的錢到那裏去了?
財政部公布2019年5月全國賦稅收入統計,續創歷年同期新高。財政部統計處副處長陳玉豐表示,因營所稅稅率由17%調高為20%(自2018/1/1起),今年結算申報稅額增加,使5月營所稅稅收1656億元,年增22.1%;累計前5月營所稅稅收1734億元,大增25.9%。調高稅率3%,稅收卻多出25.9%,台灣經濟又沒有大起飛,每個中產階級下的庶民都清楚感受經濟有多差。
近年民間稅改聯盟大聲疾呼,濫稅是鉅額稅收超徵根源,從幾個躍上檯面的新聞案例不難發現,國稅局發單課稅過程的確大有問題。也就是說經濟沒有大起飛,稅收卻是大起飛,那就是國稅局課稅技術大起飛囉!說穿了,其實是稅官們多課稅,可以多領稅務獎勵金,而稅官濫課稅的結果,百姓收到多繳稅的稅單,是要走不會勝訴的行政救濟呢?還是繳掉算了,相信絕大部份的百姓都沒有本事走救濟路線,一來行政法院的法官大部份是懂法不懂稅,根本官官相護的心態,法官只聽稅官的答辯書,人民如何能勝訴?更不用說本意要保護人民的納保官,卻是由資深且績效優良的稅官遴選出來的,這根本就是要人民納稅保證多繳稅的納保官!
開稅單不依事實 造就史上最衰購屋者 奢侈稅稅災戶李泳賢2011年8月以660萬首次購屋自住,2012年4月因經濟問題無法負擔房貸以670萬售出,因李男是獨子,為避免年邁父母擔心孩子不要他們了,才未將戶籍遷入新屋,卻因此被認定漏報奢侈稅,雖確有水電費用證明居住事實,但行政救濟仍失敗,連補帶罰稅金216萬,稅務官員拘泥法條限縮解釋,僅以「遷戶口」來認定,卻不理會真正居住事實,強加稅單在無辜百姓身上,若此為常態,那人民經濟不好,政府稅收一樣超徵長紅無虞。
納保法虛設納保官 形成另一道濫稅圍事的白手套 2017年底施行的納保法中設置納保官,本意是要提早排解稅務紛爭保護納稅人免於訟累,美國納稅者權利法規定,納保官就職前兩年及離職後五年內,都不能擔任國稅局公職,以避免球員兼裁判的利益衝突。但台灣納保官任用資格,卻是由稅務單位依任務編組,「須從事稅務工作10年以上,成績優良且現任薦任八職等以上專任或兼任」,都是資深且業績優良的稅務員才能擔任,考績及獎金都還握在財稅長官手裡,誰敢違背上級為納稅人爭取權益?不當超徵下追稅,正當性令人質疑!我們下集繼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