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兩公約=威權+濫權!!民間高舉標語抗議台灣人權倒退嚕。
天賦人權,任何人或公權力都不應侵犯或者剝奪他人的基本人權。唯有人權被重視、被落實,和平才會存在!12月10日為聯合國人權日,為紀念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並與國際人權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合稱「國際人權憲章」。台灣通過兩公約施行法,自2013年至今已舉辦三次兩公約國際審查,人權落實了嗎?2022年監察院長陳菊在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上透露,內部曾做民調,台灣人民知道《世界人權宣言》的沒有超過30%!台灣人權真如政府所言已接軌國際?還是淪為官方的大內宣?
國際審查委員一語道破人權假象
第三次國際審查委員加拿大籍國際審查委員William Anthony Schabas提到,2017年結論性意見已建議兩公約應被納入憲法,但看起來並沒有成真。菲律賓籍審查委員Virginia Bonoan-dandan更直指,觀察台灣的人權教育十幾年來都沒有進步,堪稱「失敗」。她已3次來台灣,總是在問台灣如何看待《世界人權宣言》,但沒人願意回答,沒人對《世界人權宣言》感興趣。她認為人權的普遍標準和原則,不需要法律知識就可以理解,也就是待人如待己(就是愛),這是人權的全部意義所在。
9位國際審查委員總共提出了92點結論性意見,民間呼籲政府要落實,法稅改革聯盟及平反1219行動聯盟等NGO團體同時在法務部前舉辦「兩公約審查成效民間團體記者會」,律師、會計師、專家學者紛紛戳破官員人權大步走的謊言,例如:國際審查委員注意到兩公約的法律定位在台灣不夠明確,應該提升到憲法位階;法官迴避問題也應重視,國際審查委員指出,不只在做成判決,在調查程序參加審判的法官也應該要迴避。審查委員一再提醒,所有法官都要對兩公約的使用非常熟悉,知道如何適用,才能在台灣真正落實兩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