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指出,兩次世界大戰,造成幾千萬人的傷亡,都是起因於政府犯罪的行為,若不能記取教訓,世界大戰就可能會再發生。針對兩公約審查,因為國內有蠻多司法的不公,假案整肅、枉法裁判,都沒有被究責,像太極門案變成國際知名冤案;而919竹北事件也顯示司法不敢究責的嚴重問題;陳青旭案中明顯用假照片當查封證據。如此簡單的案子,如果法院還可以做出枉法判決,台灣的司法令人堪憂。
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所長林石猛律師表示,兩公約的靈魂落實在司法,只有司法才能讓兩公約徹底施行,法院應隨時注意兩公約精神,避免侵害並保障人權。在稅方面,不讓人民繳不正義的稅,就像太極門案,法院已判無罪、無欠稅,這是不該繳,「不相信租稅正義喚不回」。林石猛表示,他以前當法官時常說,罪之有無是良心的問題,法官要憑良心獨立審判。
缺憾!重要人權議題未列入結論性意見
5月9至11日國際審查會議,許多公民團體透過線上直播與場外倡議,同步體檢政府落實兩公約的成績,揭露台灣人權現況。多個NGO代表以實際案例指出許多重要的人權問題,諸如:法官不中立與未迴避、行政機關可無限期無限次對人民限制住居與出境、行政執行違反比例原則、行政救濟再審時效僅5年、集會遊行權利、行政機關未經法院判決就剝奪人身自由與財產權、反任何形式直接與間接歧視至今未立法、強制徵收與迫遷等。5月13日公布結論性意見與建議,記者會上9位國際人權專家提出92點意見,然針對關乎全民的稅務人權與宗教信仰自由範疇竟完全沒有提及,NGO團體感到失望!
兩公約國家報告第三次國際審查會議落幕,NGO團體於場外表達訴求。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人權委員會觀察員高鼎懿表示,國際審查委員看到了很多問題,包含兩公約法律位階不明,應該拉到憲法層級,且2009年到2019年最高行政法院只有0.25%共93件裁判有引用兩公約,比例實在太少。高鼎懿以太極門案為例,國內數萬個武術、氣功、國術團體,以及宗教修行團體,從沒因弟子或信徒贈與敬師禮或供養金而遭課稅,國稅局卻獨對太極門課稅,雖後來承認錯誤,卻僅更正其中5年綜所稅為零,獨留(民國)81年度稅單,甚至將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拍賣、收歸國有,顯然違反大法官解釋及公政公約第18號一般性意見;與經社文公約第2條的平等權保障以及不可歧視的原則。81年度稅單是枉法判決,明明有新事實新證據,卻因再審五年時效限制,而無法再審,違反國家有效救濟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