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蔡文精認為,台灣租稅人權完全不及格。國稅局或賦稅署查稅時,用大水庫理論來課稅,不是一筆一筆查,只要加加減減,有差額就是逃漏稅,逼納稅人承認,這是很不對的。最近稅捐稽徵法修法,越修越退步。太極門這個案子,來自於有權力的人犯錯,應該要深自反省,跟當事人道歉。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表示,在德國人民打贏訴訟第二天就不能再發出稅單,然太極門十四年前司法都已經贏了,不但持續發稅單,2020年8月還把土地沒收,太極門把愛與良心的理念傳送到全世界,這麼大的團體,都敢欺負!
解決太極門案具公益性呼籲落實轉型正義
社團法人台灣永社理事長黃帝穎律師表示,太極門其他年度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是贈與,(民國)81年度相同的事情怎麼會有不同的判斷?民主國家不容許行政機關恣意做判斷。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提供了依據,行政機關必須思考自行撤銷違法處分。
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庭長陳志祥律師表示,太極門違法萬年稅單的問題,只要稅捐機關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主動撤銷就可以解決。仿照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回復太極門事件相關人員受損權利與名譽,並放寬行政訴訟再審規定,或者法官改變法律見解,都可以解決。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燦都表示,依新修訂的憲法訴訟法之精神,太極門(民國)81年度遭違法課稅案件,可依現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以該確定終局裁判適用法規違憲,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
前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指出,最高法院也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欠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依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稅捐稽徵機關適用法令錯誤、計算錯誤或政府機關之錯誤,都必須自動查明退還。
信杰地政士記帳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強調,國稅局或行政執行官越懂法越玩法,讓善良老百姓變成待宰羔羊。身在公部門濫權為惡,有天可能會回報到自己或親友身上,呼籲所有基層執法者秉持愛與良心,為社會創造更美好的未來。